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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

本公司依循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制訂公司誠信經營的政策規範,識別公司業務關係中,對不同利害關係人造成可能的不利影響,針對特定風險,訂定相關預防措施及事後補救制度,跟進事件後續處理狀況,動態改善優化公司責任商業行為承諾,以確保本公司能達成誠信經營標準的要求及目標。

此外,本公司亦制定不同層級人員的誠信行為準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從業道德守則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實施成果。截至2023年底止,千如集團並未發生重大利益衝突事件。

董事會秘書處為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由人資部對公司執行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的執行情形向董事會報告,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日期為113年1月15日。

檢舉申訴機制

為減緩任何違反誠信經營及從業道德之行為所造成之衝擊,千如集團各經營據點之員工可利用內部吹哨者舉報程序進行舉報,供應商以及利害關係人則可透過檢舉申訴管道,檢舉任何非法或違反誠信經營之行為。

檢舉管道可以透過申訴/建議信箱(atec.suggest@atec-group.com)提出檢舉,由董事長室受理、就檢舉內容及相關事證進行調查,若檢舉事情涉及到董事、經理人,應呈報至獨立董事。如經調查後發現,被檢舉人確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之情事,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予以適當處置;必要時依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本公司之名譽與權益。

 

反貪腐訓練

責任商業行為
責任商業行為
註:
  1. 資料收集以2023/12/31的在職員工進行統計。
  2. 治理單位為董事會,其中在職董事4位列入高階主管統計。
  3. 高階主管:協理(含)以上;中階主管:經理(含)以下;一般員工:非主管人員。
  4. 誠信經營教育訓練受訓人員已扣除外派與留職停薪人員。